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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组编辑与生物技术伦理安全问题研讨会圆满召开

2018-08-04

基因组编辑与生物技术伦理安全问题

研讨会圆满召开

 

    201584日,由上海市科协、上海市生物工程学会、上海市遗传学会、文汇报共同主办的基因组编辑与生物技术伦理安全问题研讨会在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信息中心砺志厅举行。研讨会邀请了北京大学的许智宏院士,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费俭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黄荷凤教授,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朱伟教授,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卢大儒教授,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研究所李劲松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生命医学研究所刘明耀教授,上海社会科学院沈铭贤教授,

复旦大学妇产科医院集爱遗传与不育诊疗中心孙怡娟主任医师等生命科学、临床医学、伦理学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上海市科协学术部、文汇报,上海市生物工程学会理事及伦理专业委员会会员、上海市遗传学会会员等3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由上海市生物工程学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研究员)赵国屏院士主持。赵院士指出,由于现代生物科技的快速发展,以及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与人类的密切关系,迫切需要对生物技术伦理安全方面存在的认识差异和实践中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建议本次研讨会重点讨论以下几个问题:①生物技术的发展及其风险,②生物伦理及相关的法律问题,③知识产权问题,④生物样本的知情同意等问题,⑤生物安全(biosafety)和生物安保(biosecurity)问题。上海市科协学术部部长潘祺介绍了此次研讨会的背景,以及上海市科协和文汇报共同开展的科汇观点学术沙龙的情况。 

首先,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的费俭教授作了题为“DNA编辑技术及基因治疗的报告,介绍了基因编辑技术从锌指核酸酶(Zinc-finger nucleases, ZFN)到TALEN 技术,再到CRISPR/Cas9的发展及特点讨论了CRISPR/Cas9在基因治疗方面的应用及可能的风险。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的黄荷凤教授题为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挑战的报告,介绍了目前主要开展的辅助生殖技术,这些技术在临床应用上遇到的伦理问题和挑战,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些社会问题和思考。复旦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朱伟教授作了人胚基因编辑:是否允许?的报告,从伦理学的角度解读了现代生命科学研究与伦理学的关系,并就是否应该继续开展面对触及伦理学的标准和规范的科学研究、生殖细胞基因治疗的伦理问题,以及伦理学是限制科学的发展还是应该对科学研究起到前瞻引导作用等进行了讨论。

研讨会上,专家们就基因组编辑等生物技术的伦理、安全、监管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的李劲松研究员指出,生命技术的研究必须保证其安全性和符合道德。中山大学利用人胚胎进行基因修改引发的伦理问题争议,使得科学家对科学研究是否要继续产生困惑,有怕触及伦理学红线的担忧,因此,需要通过包括伦理学家在内的各方进行讨论和研究,制定相关的伦理指南。复旦大学生命科学院卢大儒教授认为,生命科学的基础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只有科学不断的进步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但科学技术的应用需要通过大量的实践证明,尤其应用与人类疾病治疗方面必须要谨慎。伦理问题并不一定是阻碍科学的发展,可以推动相关规范的发展。华东师范大学生命医学研究所的刘明耀教授也认为,伦理科学不应该阻碍科学研究的发展,基因组编辑技术在疾病治疗、农业育种种方面都有很好的应用前景,应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鼓励科学家进行探索。复旦大学妇产科医院集爱遗传与不育诊疗中心的孙怡娟主任医师指出,临床实践不仅需要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也需要伦理专家帮助解答临床应用遇到的新的伦理问题。

上海社会科学院的沈铭贤教授指出,国际社会对中山大学的基因编辑研究提出了这样那样的批评,国家卫计委也及时通过伦理委员会进行了审查和讨论,认为中国科学家的研究是合乎伦理的。同时,沈铭贤教授也认为,随着科学进步,新的伦理安全问题也会增加,目前,我国的一些伦理规范跟不上科学研究的发展,难于适用科学的发展。因此,伦理学应该是具有前瞻性的,应该辅助科学技术,应该为科学研究的安全性把关。

最后,许智宏院士总结指出,此次研讨会各位专家热烈讨论,充分发表了意见。学术界过去对伦理道德问题关注较少,近年来,更多人开始关注伦理,已经就DNA、干细胞、转基因、纳米科技、环境保护、大数据等领域的研究应用举办过多次伦理研讨会。中国科学家的研究,引发国际的争议,一方面需要我们进一步开展国际合作与对话,另一方面,也需要我们开展各方面的讨论,听取各方面的声音。目前,很多新的领域都与生命科学有关系,需要科学家更多的思考,进一步明确社会的职责,要有约束,不能跨越“红线”,才能进一步得到社会、得到纳税人的支持和信任。

学术共同体需要经过充分的讨论,达成共识,形成规范,并按照规范去执行。同时,也可以向国家提出意见,促成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另外,我们要普及公众的科学常识及提高对科学的认识,一是要加强中学教育,从中学就开始重视伦理教育,二是媒体要发挥作用,要从科学、客观的角度去宣传和引导,以免公共产生恐慌和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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